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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索
“一对一”教育指导帮他成为合格父亲

日前,由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官、社工、心理咨询师组成的监护考察组,向孙某送达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,并让孙某在《监护教育保证书》上签字,督促其正确履行监监护职责,接受家庭教育指导,改善家庭教育方式。据悉,这是重庆市检察机关发出的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。

沙坪坝区检察院“莎姐”检察官杨柳青介绍,孙某有个7岁的儿子宇轩(化名),孙某的妻子江某因在国外工作至今未能回国。今年初,身在国外的江某在与孩子视频时发现孩子眼周有伤,经询问后了解到该伤情系父亲家暴所致。为了避免孩子再遭受家暴,江某委托其母将孩子接走,同时向沙坪坝区妇联求助。随后,沙坪坝区妇联按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,第一时间向沙坪坝区检察院移送了这一线索。

检察官调查发现,现有证据能够证实孙某采用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多次对宇轩实施精神侵害,导致宇轩产生较强恐惧感,但尚未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,检察机关遂建议宇轩家人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保护禁令,并全程提供司法帮助。2月26日,法检两院联合向被申请人孙某送达了人格权保护禁令,并共同对其进行了训诫教育。孙某当场表示,自己认识到家暴行为的违法性,不会再辱骂、威胁、殴打孩子。

“有了人格权保护禁令还不够,如何确保执行才是关键。”杨柳青介绍,结合宇轩表现出的恐惧、焦虑情绪,该院聘请心理咨询师每周为宇轩提供一次心理疏导,构建孩子的情感倾诉空间,帮助其修复心理创伤。在心理咨询师对孙某进行专业评估后,检察机关发出《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》,责令孙某接受“一对一”的家庭教育指导,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。

此外,沙坪坝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工作人员来到宇轩就读的学校,将本案情况与校领导、班主任进行了沟通。经过协商,最终三方达成一致,校方表示会重点关注宇轩的情况并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。

目前,孙某已开始接受家庭教育指导。在检察机关、社工的共同努力下,孙某已初步认识到自己在教育方式中存在的问题,并表示愿意改变。沙坪坝区检察院、区法院、区妇联将对宇轩情况进行持续跟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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